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抓紧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
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
会议指出,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抓紧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对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程序违法、乱罚款等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的完善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让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民营企业能够更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一些执法部门能够形成制约和监督。”
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的衔接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抓紧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对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程序违法、乱罚款等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以行政复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推动行政复议更加便民,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效率和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的衔接,探索建立将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从行政诉讼、信访等导入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的机制。
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梁鹰曾表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把握行政复议制度定位和特点,贯彻落实改革部署,总结改革经验,注重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重点解决制约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突出矛盾问题,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
竹立家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行政复议并不是一项新的制度,怎么让其变得更加高效便民、真正落到实处,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其根本还是要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