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设摊新政两年间:还要再多一点上下互动
2022年12月至今,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上海市容条例”)施行一年多了。上海、深圳相继修改设摊相关法规,不再全面禁止设摊。不过,针对乱设摊的执法案件仍然很多。有关数据显示,2023年1-4月,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共依法查处乱设摊案件约占五分之一,市民对乱设摊的投诉也较多 。
有关摆摊和外摆经营的法规政策的演变是怎样的?如何理解目前的设摊管理的政策及其执行思路?澎湃研究所研究员搜集、整理了相关法规、政策,并采访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绿容局”)市容处相关负责人,以上海为例以探求这些问题。
书面法规:从“禁止”到“限制”
现行国家级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容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除非建设等特殊需要,且须取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但该条款并未明确“街道两侧”“公共场地”所指代内容。
在各地地方法规中,“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基本被具体操作定义为“门窗外墙线以外的区域”。地方性法规大多在出台时就以此为标准,确立了禁止性规范。如2001年上海首次发布“上海市容条例”,并规定“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