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购房可申请落户,配偶子女可随迁,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
5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包括:优化供地管理、适度优化住宅用地配建要求、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实施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调整开竣工违约责任核算规则、扩大保函覆盖面、精准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合理优化企业税收缴纳机制、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加大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落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放宽购房入户政策、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等十三项内容。
通知提出,放宽购房入户政策,在佛山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同时,对佛山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在供地方面,通知提到,土地供应实行市级统筹,及时发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坚持净地出让、好地出让、纯地出让。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合理确定单宗出让地块面积,优先安排优质地块供应。综合考虑项目实际需求及周边商业配套,合理设置规划条件,保障纯住宅项目用地供应。
新出让的住宅用地,住宅套内阳台的“折半”计容面积上限由套内建筑面积的18%提高至20%;取消对单个阳台的进深和面积限制;取消凸(飘)窗窗台与地面高差小于0.45米需计容的要求。
公开信息显示,佛山市已于2022年12月10日起全域取消限购。
从当前市场来看,据克而瑞监测数据,4月,佛山全市商品住宅供应41.71万平方米,环比增加9.06%;成交36.1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7%。开盘加推方面,4月共13个项目13次推新动作,共推1231套房源,推货量环比有所下滑,整体去化低位运行,多个项目仅个位数或无成交。
4月佛山二手房成交量热度有所回升。克而瑞数据监测显示,4月,佛山市二手住宅成交面积和成交套数分别为57.40万平方米和4715套,套数环比增加约9%,套数同比减少约17%。
以下为政策全文: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